买二手车一年半后发现是“凶车” 法院判决:退车退款!

7月16日消息,近日,一起因购买二手车引发的纠纷案引发关注。买方在购车一年半后意外发现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且涉及命案(俗称“凶车”),遂将卖家诉至法院要求退款。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买方诉求,判决解除合同,卖方退还购车款。

事件回顾:
2021年,王某从二手车商李某处购入一辆二手SUV,购车时李某承诺车辆无重大事故、无火烧水泡。2023年,王某偶然查询到该车曾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,认为卖家隐瞒重大瑕疵,构成欺诈,要求退车退款。卖方辩称交易已过一年半,且买方未及时验车,拒绝承担责任。

法院认定:

  1. 卖方未尽告知义务:车辆曾涉命案属影响交易决策的重大信息,卖方未主动披露,违背诚信原则。
  2. 买方有权主张权利:虽交易完成较久,但车辆瑕疵非日常使用可发现,买方知情后及时维权未超合理期限。
  3.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:事故车尤其是“凶车”对消费者心理及车辆价值均产生严重影响,买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
最终,法院判决双方退车退款,卖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提醒消费者:
购买二手车时应要求卖家提供完整车况报告,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或交警记录核实历史信息,留存书面承诺以备维权。若遇隐瞒重大瑕疵,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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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6日消息,近日,一起因购买二手车引发的纠纷案引发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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