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者不堪推销短信骚扰 怒告商家胜诉获赔

6月26日消息,近日,北京一消费者因两年内频繁收到某教育机构推销短信,多次拉黑无效后将其告上法庭。法院认定商家侵犯个人信息权益,判决其赔偿500元并停止骚扰。该案成为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实施后又一典型维权案例。

据了解,王先生(化名)自2022年起持续收到某在线教育课程推销短信,即便多次回复"TD"退订、拉黑号码,仍通过新号码持续接收。2024年初,王先生通过"掌上法庭"提起诉讼,经审理,法院认定商家在消费者明确拒收后仍通过不同渠道发送营销信息,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条"不得过度处理个人信息"之规定。

法律专家指出,此类案件胜诉关键在于:1)保存完整的短信记录;2)证明骚扰持续性;3)商家无法提供合法获取信息的证据。目前,涉案企业已被责令整改其营销系统。

数据显示,2024年全国消协受理"垃圾信息"投诉超12万件。律师提醒,消费者可通过12321举报中心或司法途径维权,留存证据可主张500-1000元法定赔偿。此案判决为同类维权提供示范,有望遏制"轰炸式营销"乱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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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不堪推销短信骚扰 怒告商家胜诉获赔

6月26日消息,近日,北京一消费者因两年内频繁收到某教育机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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